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9/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

为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发现、培养、凝聚和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入质量事业,中国质量协会2015年继续开展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个人奖)的推选活动。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者;从事质量管理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以及开展质量实践的有影响力专家、学者;指导先进质量技术方法推广应用的高级咨询专家,均可被推荐申报。

(一)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为企业推进质量技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得过中国质协、行业或地方质协质量技术奖;

2. 长期从事质量技术方法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编写和出版过有影响力的质量管理专著;

3. 长期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显著提升了企业产品质量和品牌。

(二)申报者应获得过中国质量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或在《中国质量》等国家级质量或管理类期刊发表过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二、申报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自愿申报:申报者从中国质量网下载《2015年度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认真填报,提出申请。(中国质量网: http://www.caq.org.cn/html/qta/)

2. 组织推荐:申报者须经本人所在组织、行业或地方质协推荐;质量咨询机构类人员需由其服务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推荐意见。

3. 申报及评审过程不向个人及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材料

1.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2. 申报者质量业绩报告,包括本人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对提升本组织或其他组织质量水平的主要贡献和业绩;

3. 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2015年度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工作从6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申报者请将书面申报材料(三份)寄送至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ljsj@caq.org.cn。

五、评选与表彰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公平和公正评选,公示结果,经中国质协会长批准。

获奖者将在全国质量技术奖励大会上获得表彰,《中国质量》杂志将刊登部分获奖者人物事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100032)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邮寄前请电话确认地址,可能搬迁)

联系电话:010-66089080   010-66080288(传真) 

电子邮件:zljsj@caq.org.cn

微信号:  CAQ-CQTA

附件: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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