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度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的通知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6/04/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刘源张院士是我国全面质量管理领域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为我国质量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质量管理学者。为纪念刘源张先生做出的贡献,激励有志之士投身于质量事业,2016年中国质量协会将继续开展“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评选工作。奖项设置两级,分别为“刘源张质量技术贡献奖”和“刘源张质量技术人才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者;从事质量管理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以及开展质量实践的有影响力专家、学者;指导先进质量技术方法推广应用的高级咨询专家,均可被推荐申报。

(一)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从事组织质量技术、质量管理相关工作,为本组织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竞争力做出突出贡献;

2. 从事质量技术、工具和方法的研究和开发,为质量技术进步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 从事质量技术、工具和方法的推广,在指导各类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方面做出突出业绩。

(二)申报者应取得以下至少一项成果:

1. 获得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

2. 获得中国质量协会学术与创新论坛优秀论文;

3. 编著过质量管理专著;

4. 在《中国质量》或其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质量专业论文。

二、申报材料

(一)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申报表;

(二)申报者的质量业绩报告(5000字以内);

(三)证明材料(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者网上填报《2016年度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申报表》,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提出申请。中国质量协会网站“奖项申报”网址:http://www.caq.org.cn/

(三)电子版证明材料附件合计不超过50个文件(PDF和JPG格式),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页内容。

(四)网上填报完成后须下载打印,将盖有本单位及推荐单位印章的原件1份,在6月30日前寄送至中国质协质量技术奖励办公室。

(五)申报者须经本人所在组织、行业或地方质协推荐;质量咨询机构类人员需由其服务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推荐意见。

注:申报及评审过程不向个人及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评选与表彰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管理办法》要求,公平公正评选,公示结果。

获奖者将在全国质量技术奖励大会上获得表彰,《中国质量》杂志将刊登部分获奖者人物事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邮编:100044)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089080,010-66088980

传    真:010-66080288

电子邮箱:zljsj@caq.org.cn

微信号:  CAQ-CQTA

附件:“刘源张质量技术个人奖”申报表.doc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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