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8/19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中国质量协会原分会承接机构,质量强国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质量月”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由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与质量水平的一年一度的专题活动。每年9月定为全国“质量月”。

2021年全国“质量月”期间,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继续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努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引领全国质协系统、广大会员企业和质量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开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拥抱数字变革,推动质量创新,提升产业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中国质协开展的主要活动

全国“质量月”期间,中国质协将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包括:全国企业员工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活动、中国质量大讲堂、中央企业QC小组成果发表赛、质量技术奖评审、中国汽车行业用户满意度指数CACSI新闻发布会、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现场管理诊断评价服务、百年医院发展与医院品牌故事交流活动、教育质量提升座谈会、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系列活动等,欢迎广大组织和个人参加(详情见附件1)。

(二)中国质协协助地方和行业开展的活动

中国质协努力发挥全国性质量专业组织的平台优势、专业影响和全国质协系统的龙头引领作用,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地方和行业(部门)质协及会员单位,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具体活动请关注“中国质量协会”公众号。

三、活动要求

(一)积极组织策划,灵活创新开展。请全国质协系统、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本年度“质量月”活动主题与内容,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提前策划,扎实开展各类质量活动,积极发挥质量组织的专业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

(二)全国“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会员单位、相关组织及全国质协系统各单位做好活动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质量月”活动期间的活动图片等资料,于2021年10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中国质协,以便进行集中宣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月琳  盛森

电  话:(010)66072472;68416210

邮  箱:songyl@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100048)

 
附件:

1. 2021年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月”系列活动安排.docx

2. 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docx


     
中国质量协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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