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9/30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提升企业质量信用承诺水平,营造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继续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照“自愿申请、坚持标准、科学评价、社会监督、动态管理”规范开展评价。以服务会员单位为主,免费为企业提供评价服务。

二、评价方法

评价依据:《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准则》(T/CAQ 20301-2023)。

等级划分: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C、D四等六级。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中国质协会员单位。

(三)申报单位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信用记录中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严重行政处罚,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大面积用户投诉。

四、评价程序

(一)申请评价。符合条件的单位即日起可登录“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www.yonghu.org.cn),点击首页右侧“信用评价”进入申报系统,注册账户并提交《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企业用户满意经营承诺书》。待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向评价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和证实性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申报材料报表等相关文件可在申报系统登录页面查阅或下载。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9点至10月31日24点。

(二)材料评审。采用系统自动评分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经专家合议提出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建议结果。

(三)答辩评审。对材料评审建议结果为AAA级的企业进行现场或线上答辩。

(四)审定公示。中国质协用户委员会对评审建议结果进行审定,由中国质协对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等企业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用户工作部(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赵老师、王老师

电    话:(010)68416066;66087626

邮    箱:zhaof@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

邮    编:100048


扫描件:中国质协字523号-关于开展2024年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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