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企业及相关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质量奖架构,鼓励组织运用卓越绩效模式的理念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中国质量协会于2012年在全国质量奖中设立“卓越项目奖”,以表彰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经营效益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重点工程和项目。目前已有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青藏铁路、神舟十号等8个项目获得这一荣誉。
2015年,中国质协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加快中国经济提质增效”重要精神为契机,以“追求卓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题,开展第十五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结合相关工作部署,中国质协将继续开展卓越项目奖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的原则
(一)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原则,依照《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实施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申报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不收取费用。
二、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一)报名:拟申报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的组织,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报送至中国质协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二)递交材料:请于2015年5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中国质协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1. 项目及项目承担组织概况(含组织机构图)一式三份,2000字以内;
2.项目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20000字以内。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项目奖评审标准(附件3)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
3.证实性材料一份,要求详见申报表;
4.含所有资料的光盘一份,其中自评报告需Word格式。
(三)资料评审: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5年6月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
(四)现场考察: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5年7~8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五)全国追求卓越大会:2015年11月将召开全国追求卓越大会,为获奖项目颁奖,并分享组织在项目管理方面的最佳实践。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请通过快递送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以快递公司接收材料日期为准。
(二)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组织申报材料递交后,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允许不得擅自修改,否则将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李星华 侯进锋 盛森
电 话:010-66072472
13810139681(李星华)
传 真:010-66013615
邮 箱:cqa_caq@163.com
附件:
1.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实施管理办法
2.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申报表
3.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
二○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