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质量奖架构,鼓励组织运用卓越绩效模式的理念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中国质量协会于2012年在全国质量奖中设立“卓越项目奖”,以表彰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经营效益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重点工程和项目。目前已有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青藏铁路、神舟十号、高寒动车组等12个项目获得这一荣誉。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十三五期间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迈向以质量为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常态,结合相关工作部署,中国质量协会将继续开展全国质量奖项目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的原则
(一)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原则,依照《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实施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申报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不收取费用。
二、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一)报名
拟申报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的组织,请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3)报送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二)递交材料
请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1.申报表一式三份(请从中国质量协会网站下载);
2.项目简介(项目及项目承担组织概况,含组织机构图)一式三份,2000字以内;
3.项目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2万字以内。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项目奖评审标准(附件2)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
4.证实性材料一份,要求详见申报表;
5.含所有资料的电子版一份(邮寄U盘、光盘等或发电子邮件),其中自评报告需提交Word格式。
(三)资料评审
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6年6月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
(四)现场考察
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6年7~9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五)全国追求卓越大会
2016年10月底~11月初将召开全国追求卓越大会,为获奖项目颁奖,并分享组织在项目管理方面的最佳实践。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请通过快递送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以快递公司接收材料日期为准。
(二)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组织申报材料递交后,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允许不得擅自修改,否则将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三)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简介和项目自我评价报告不能超过规定字数,每超过1000字将在资料评审总得分基础上扣10分。
四、联系方式
部 门: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
邮 编:100048
联系人:李星华 姜 琳 于洪波
电 话:13810139681 13810757235 18911977939 010-66013615
邮 箱:cqa_caq@163.com
网 址:www.caq.org.cn
附件:
1.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实施管理办法.docx
2.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docx
3.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报名表.docx
4.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申报表.doc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