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质量奖(组织奖)评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本着“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在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答辩评审、现场评审和全国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环节,产生了第二十届全国质量奖组织奖推荐获奖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者,请填写《全国质量奖组织奖推荐获奖组织异议表》(见附件2),以书面形式向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联系电话:010-68416388
邮箱:zhiliangjiang@caq.org.cn
附件1:第二十届全国质量奖组织奖推荐获奖名单.docx
附件2:全国质量奖组织奖推荐获奖组织异议表.docx
中国质量协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