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在项目管理中贯彻全面质量管理思想,不断提升项目质量管理水平,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继续按照《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开展第十九届全国质量奖(2020-2021年)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审标准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以下简称卓越项目奖)面向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及应用、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等各类重大项目。
根据项目管理成熟度分为卓越项目奖、卓越项目奖提名奖,其中卓越项目奖的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卓越项目奖的评审标准为《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附件2)。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的组织负责管理的境内外项目;
(二)重视质量管理,积极实践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工具和方法,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技术和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显著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拥有核心技术、标准和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水平居国际领先地位;
(四)项目实施周期中,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
(五)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所需的相关验收。
三、申报材料
(一)组织和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概述,内容为项目及项目承担组织概况,含项目组织结构图,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三)项目自评报告,内容要求见《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字数不超过2万字。
(四)申报组织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实性材料。
四、在线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登陆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在首页左侧“奖项申报”中选择相应类别的奖项进入,按照提示注册并进行在线填报。申报者可从申报页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等文件。
(二)在线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5月8日至7月31日。
(三)除在线申报外,申报组织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含项目概述、项目自评报告)到指定联系邮箱;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含项目概述、项目自评报告)邮寄到联系部门。
项目在线申报后,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20年8月至9月进行资料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2020年11月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部门:质量活动推进部
联系人:侯进锋、于洪波
电话:(010)68416373;(010)68411690
邮箱:cqa_caq@163.com
网址:www.caq.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邮编:100048)
附件:
1.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管理办法.doc
2.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