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
为了解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的经营管理状况,督促组织在获奖以后继续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持续改进、不断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树立永续经营的典范。根据《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对获奖组织在经营管理、综合绩效等方面的持续改进及发展趋势情况进行获奖三年后的确认,2019年将对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进行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工作安排
(一)确认对象: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
(二)资料确认:接受确认组织需在2019年5月30日前将获奖组织调查表、自评报告提交至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确认组织提交的材料审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拟安排在2019年6月至7月,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二、提交资料要求
(一)获奖组织调查表(附件1,中国质量协会网站下载)。
(二)自评报告:内容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要求撰写,其中过程条款(4.1-4.6)重点针对组织获奖后的改进创新情况,结果条款(4.7)提供近三年的绩效结果情况(详见附件2,中国质量协会网站下载),报告不超过3万字。
(三)纸质版资料:调查表、自评报告各一份。
(四)电子版材料:包含上述所有资料的电子版一份。
三、确认结果
确认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发布,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联系方式
部 门: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活动推进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
邮 编:100048
联系人:于洪波(18911977939)、侯进锋(13683133263)
电 话:(010)68411690、(010)68416373
邮 箱:cqa_caq@163.com;yhb@caq.org.cn
网 址:www.caq.org.cn
附件:
1.附件1-确认组织调查表.doc
2.附件2:确认组织自评报告模板.docx
中国质量协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