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总工会,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全国产业工会,各单位会员及相关组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表彰为中国质量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中国质量协会于2005年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了“中国杰出质量人”推选活动,2010年“中国杰出质量人”纳入全国质量奖序列,作为全国质量奖的个人类奖项组织推荐和评选,2017年增设推选一线员工的“中国质量工匠”奖项类别。
2018年,中国质量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将以“卓越引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为主题,继续开展2018-2019年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荣誉分为“中国杰出质量人”和“中国质量工匠”两项,其中:
(一)中国杰出质量人,授予对我国质量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质量专家以及质量工作推进者,每年获奖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中国质量工匠,授予恪守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在本职岗位上为质量提升做出非凡努力、取得突出成绩的各行业一线工作者,每年获奖者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二、参评条件
“中国杰出质量人”奖项接受企业家、质量专家以及质量工作推进者的申报,“中国质量工匠”奖项接受研发、设计、工艺、采购、生产、检验、销售、服务等质量各环节的一线工作者申报。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推选程序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组织推荐或个人申报。2018年12月20日前,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员服务部。推荐组织可为所在地方或行业质量协会、地方或产业(总)工会或所在组织的上级单位。
(二)资格审查。2019年1月,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料评审。2019年2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进行资料评审,形成资料评审结果。
(四)远程答辩。资料评审后,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料评审后确定的候选人进行远程答辩。
(五)综合评价。远程答辩结束后,综合资料评审结果、远程答辩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产生推荐名单。
(六)公示。2019年5月,向社会公示推荐名单,广泛征求意见。
(七)审定。2019年6月,审定推荐名单。
(八)表彰。2019年8月,召开颁奖大会,对2018-2019年获奖者予以表彰,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申报者可从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质量推进”中“全国质量奖”栏目查阅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填报说明及申报表模板。
(二)2018-2019年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将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者需在线填写推荐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员服务部。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流程见附件2。
(三)资料评审工作将于2019年2月中下旬启动,申报者可登录系统查询评审进度和状态。
(四)申报及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婷、李晓飞
电话:(010)68416367、66022628
邮箱:huating@caq.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
中国质量协会会员服务部
邮编:100048
附件:
1. 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评选标准说明.docx
2.全国质量奖个人奖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流程.docx
3.中国质协字114号--关于开展2018-2019年全国质量奖个人奖(中国杰出质量人和中国质量工匠)推选活动的通知.pdf
中国质量协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