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国企业品牌培育,加快制造业质量品牌的提升,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由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组织开展“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发布(以下简称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旨在为企业搭建展示宣传品牌创新成果的平台,提供展示和宣传品牌创新成果的机会,并在行业内树立品牌创新的标杆,发挥示范效应。同时,通过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业开展品牌创新,构建品牌创新的长效机制,扩大品牌创新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分为项目和个人,项目分为五类,包括:品牌战略创新、品牌文化创新、产品(服务)创新、品牌传播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创新。为表彰在品牌创新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相关人员,特设立品牌创新(个人)。

(一)申报、推荐

1. 申报。遵循自愿原则,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可由企业自行申报。

各企业可从上述类别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数量不限)进行申报。申报对象为企业有特色、有成效的创新成果。符合条件者,可以申报“个人”。(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申报企业应填写《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申报书》(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品牌创新成果的书面材料寄送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活动办公室邮箱caqpinpai@163.com。

2. 推荐。由各省、市及行业质协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可从上述类别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数量不限)进行推荐。申报对象为企业有特色、有成效的创新成果。符合条件者,可以申报“个人”。

请各省、市及行业质协按照要求(附件1、附件2和附件5)进行推荐,填写《2017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推荐统计表》(附件4)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将表格原件于2018年3月10日前寄送至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同时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活动办公室邮箱caqpinpai@163.com。

(二)组织评审

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质量协会品牌分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组织制定评审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安排答辩评审和现场评审,形成反馈意见。评审结果将于2018年5月10日前公布于中国质协网站及“全面品牌管理”官方微信,请及时关注。

(三)宣传及推广

2017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经验交流大会拟于2018年召开。届时主办方将组织企业进行品牌创新经验交流分享,宣传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

三、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协会品牌分会

联系人:韩惠、张毅   

电  话:(010)66079153、66079136 

传  真:(010)66069801   邮  箱:caqpinpai@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中国质量协会406室

邮  编:100032

附件:

1. 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docx

2. 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个人)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docx

3. 2017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申报书.docx

4. 2017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推荐统计表.docx

5. 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评价要点.docx


中国质量协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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