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的通知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6/03/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企业及相关组织:

为深化我国企业品牌培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制造业质量品牌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我国企业品牌培育,鼓励我国企业开展品牌创新,建立品牌创新的长效机制,扩大品牌创新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质量协会将开展“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在培育品牌文化,提升品牌管理能力,为社会、顾客、伙伴、员工和所有者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企业积累了诸多品牌创新成果。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旨在搭建展示宣传平台,为各企业充分展示品牌创新成果提供良好机会,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发挥示范效应,提升品牌创新成果的社会关注度。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申报和推荐

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可由企业自行申报,亦可由各省、市及行业质协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

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分为项目奖和个人奖,项目奖分为八类,包括:战略创新、形象设计创新、营销创新、传播创新、体验创新、社会责任创新、两化融合创新、理论创新。为表彰在品牌创新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相关人员,特设立企业品牌创新个人奖。

遵循自愿原则,各企业和协会可从上述类别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数量不限)进行申报和推荐。申报对象为企业有特色、有成效的创新成果。符合条件者,可以申报“个人奖”。(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申报企业应填写《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申报书》(附件3),并加盖公章。申报企业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品牌创新成果的书面材料寄送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质量协会品质与品牌培育推广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活动办公室邮箱caqpinpai@163.com

请各省、市及行业质协按照要求(附件1、附件2)及名额(附件4)进行推荐,并填写《2016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推荐统计表》(附件5)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将表格原件于2016年9月30日前寄送至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质量协会品质与品牌培育推广中心),同时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活动办公室邮箱caqpinpai@163.com

(二)组织评审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评审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安排答辩评审和现场评审,形成反馈意见。评审结果拟于2016年11月15日前公布于工信部科技司网站、中国质协网站及“全面品牌管理”官方微信,请及时关注。

(三)宣传及推广

2016年12月,活动办公室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对具有普遍推广性、创新引领性的品牌创新成果进行深度提炼,形成案例,编入《2016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汇编》,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发行。

2016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经验交流大会拟于2017年年初召开。届时主办方将组织企业进行品牌创新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

三、申报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协会 品质与品牌培育推广中心

联系人:王 琳   付 爽

电话:010-66010121   66079153

传真:010—66069801

邮箱:caqpinpai@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中国质量协会406

邮编:100032

附件:

1. 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项目奖)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docx

2. 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个人奖)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docx

3. 2016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申报书.docx

4. 2016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推荐名额分配.docx

5. 2016年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推荐统计表.docx


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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