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中医药行业分赛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5/11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行业组织及企业讲好新时代品牌故事,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发挥品牌建设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4〕61号)安排,中国质量协会中医药分会将组织“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中医药行业分赛场”(以下简称分赛)比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发展新质生产力  释放品牌新势能

二、分赛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至7月

(二)评审时间:2024年8月

三、分赛类型和要求

本分赛旨在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医药品质文化、弘扬中华民族几千年健康养生理念,讲好新时代中医药品牌故事、助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此次分赛包括三种类型:中医药品牌故事征文比赛、微电影比赛、短视频比赛。

(一)品牌故事征文比赛

1.作品格式:Word文档。

2.题目二号字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小三号字仿宋,图表名称五号黑体。

3.结合文字内容适当配图,图片清晰。

4.不限文体,字数1000字至3000字。

(二)品牌故事微电影比赛

1.作品时长:3分钟至8分钟。

2.作品格式:mp4,作品分辨率1280*720及以上。

(三)品牌故事短视频比赛

1.作品时长:30秒至90秒。

2.作品格式:mp4,作品分辨率1280*720及以上。

以上参赛作品均以组织为参赛单位。参赛单位应确保,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如参赛作品包含或涉及需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参赛者有责任在提交作品前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同意,并随作品一同提交相应的授权证明文件。

参赛单位须了解并接受,未获得合法授权而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导致参赛资格取消,且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等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任何可能的法律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处理并承担。大赛组委会对因参赛单位违反知识产权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核,但不对作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负责。一经发现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参赛单位承担相应后果。对于符合规定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拥有在大赛期间及后续相关展示中无偿使用的权利。

四、分赛组织说明

(一)中医药行业各类组织,包括中医院,中医药研究机构及大学院校,中医药生产、销售、服务相关企业单位等,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参赛单位均可自主选择一种或多种比赛类型进行比赛。同一家企业的同类型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个,每个作品的创作人数不限。同一作品不可参加多个分赛区/分赛场比赛。

(三)比赛均按《全国品牌故事大赛评价标准》(附件1),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由评审专家团队集中评审。分赛优秀征文、微电影、短视频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品牌故事大赛总决赛。

(四)分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欢迎中医药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并推荐作品参加比赛。

(六)参赛单位采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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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协会中医药分会

联系人:吴老师、范老师

电话:(010)66055659;66018292  

邮箱:fjh@caq.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

邮编:100048


附件:

1.全国品牌故事大赛评价标准.docx

2.中医药行业品牌故事分赛报名表.docx



中国质量协会秘书处

2024年5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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